一、化妆品进口流程: 1.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,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。 2.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。 3.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,然后报关。 4.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。 二、化妆品许可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: 1、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: 1)产品配方(加盖生产企业公章,如果有复配原料,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)。 2)使用说明书(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,加盖生产企业公章)。注: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。 3)如果为小语种,请提供外包装翻译(如委托我方翻译,翻译费用实报实销) 4)产品名称信息,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。(合同签订后,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) 5)产品样品(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,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;样品含量大于30g,普通类的数量16个,特殊类的数量25~30个(根据功能定))。 6)经公证的授权书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)。 7)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)。 8)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注:如果贵司计划准备配方和样品,请及早告知,我司免费指导配方准备的格式以及样品要求。避免企业因为不了解法规准备的不合格,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。 2、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需要提供的内容: 1)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。 2)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3)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。 4)生产工艺和简图(指特殊类产品)。 5)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(指育发、健美、美乳类产品)。 6)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,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。(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) 三、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文件: 1.PACKING LIST、INVOICE 、贸易合同 2.原产地证 3.自由销售证明 4.营业执照复印件 5.备案(提供两三份复印件) 6.中文标签(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,各提供1份) 7.产品成分表(盖生产商的章、副本即可,可参考样板) 8.卫生证书 9.产品图片